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省学校国资装备中心组织力量,对《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川教〔2011〕61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川教技〔2021〕5 号),供各地试用。根据专题调研及各地反馈意见,现对该试行标准进行部分修改,形成了新的《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610213)来信请注明“《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92238394@qq.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