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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中学(高中部)随堂督导听评课实施方案
2024-04-01 20:41:59 作者: 木里中学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目标,坚持人才培养的高标准政治要求和正确价值导向,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真正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以规范课堂管理、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在全校面向全学科开展常态化随堂督导听评课。

二、组织领导 

随堂督导听评课领导小组:

组长:欧禹良校长

副组长:李树海、黄金华、徐万雄、赵建超

成员:木里中学高中部全体行政干部、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责任处室:教导处

职责要求: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安排,全体成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参加随堂听评课,并对上课教师进行评分。副组长、教导处干部每学期至少听15节,其他行政干部、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10节,听课节数不足的,按每节50元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年级主任管理考核、教研组长考核。

三、组织实施

   (一)督导方式:随堂督导听评课由教导处具体安排,每周安排二至三节,采取不提前通知,直接推门听课的方式开展,听课时间和教室在开始前二十分钟公布。

   (二)督导对象:根据星期一至星期五的课程表,随机选择督导对象。每学期督导听评课覆盖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所有课程,原则上每个学科不超过三人次。

四、评价考核

(一)评价方式:随堂督导听评课采用现场评分原则,听课人员根据课堂督导评分表对上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听课结束后由教导处汇总,形成督导听评课反馈意见,交教研组和上课老师,用以改善教研和课堂教学。

(二)结果应用:教师随堂督导听评课的得分计入教研组考核,每个教研组有多名教师被督导听课的,取平均分计入教研组考核;教师随堂督导听评课的得分按一定的比例折合后记入教师个人教研得分,与教师个人的评优晋级挂钩。

该方案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木里藏族自治县中学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