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凉委办发〔2022〕14号)、《木里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木委办〔2023〕9号)和学校县管校聘文件,经行政会讨论、党组会研究,制定新教师转正考核办法。
一、 基本条件
(一)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在C等及以上;
(二)师徒结对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班主任见习期间考核合格;
(四)在学校组织的会议或学科教研组会议上,对试用期内工作进行述职,并递交述职报告;
(五)没有发生师德师风问题。
二、一票否决项
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继续试用,推迟转正:
(一)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D等,或者无故不参加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的;
(二)班级管理、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较差,被班主任、学生或家长多次反映或举报的;
(三)违反师德师风禁令的。
根据学校县管校聘方案,连续两年推迟转正的,解除聘用合同,退回县教体科局,参加县教体科局组织的跟岗培训。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岗位、待遇等相关事宜由县教体科局确定。
本办法从2022年新进教师转正考核开始执行。本办法由行政办和教导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