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凉委办发〔2022〕14号)、《木里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木委办〔2023〕9号)和学校师徒结对制度,根据《木里中学(高中部)“师徒结对”检查考核细则》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新教师师徒结对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细则
(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的,师徒结对考核优秀:
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获得B等及以上;
汇报课及常规检查课优秀;
学年度内每学期听课达40节,高中网课20节、非网课(包括师傅课)20节,初中师傅课20节、其他老师课20节;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考试且成绩优秀,其中高中诊断考试三次全上本科且至少有1次上重本、初中参加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优秀;
有良好的班级管理和课堂教学驾驭能力,未发生因教学或管理能力问题被学生、家长或班主任举报。
(二)同时达到以下要求的,师徒结对考核合格:
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获得C等及以上;
汇报课及常规检查课合格;
学年度内每学期听课达40节,高中网课20节、非网课(包括师傅课)20节,初中师傅课20节、其他老师课20节;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考试且成绩良好,其中高中诊断考试三次至少有两次上本科、初中参加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良好;
有良好的班级管理和课堂教学驾驭能力,未发生因教学或管理能力问题被学生、家长或班主任举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师徒结对考核不合格:
凉山州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等级D等;
汇报课及常规检查课不合格;
学年度内存在一学期听课未达40节;
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高中三次诊断考试存在两次及以上未上本科线、初中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诊断考试或中考适应性考试;
班级管理、课堂教学组织能力较差,因教学或管理能力问题被学生、家长或班主任举报的。
二、结果应用
师徒结对考核结果作为以下考核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一)师徒结对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师傅的依据,徒弟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奖励师傅1000元、500元。
(二)师徒结对考核合格是新教师转正的基本条件,师徒结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转正。
(三)师徒结对考核合格是新教师评优的基本条件,师徒结对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不能参与评优。
本考核办法由教导处解释。本办法从2023年9月开始执行。